各服务贸易(服务外包)企业:
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是本市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、相关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地方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其受青岛市商务局的指导与监督管理。
协会成立于2021年4月25日,是我市唯一一家市级服务贸易领域行业协会,由青岛港(集团)有限公司担任会长单位,截至目前会员单位有: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、青岛国信会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青岛旅游集团、青岛城投、青软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服务贸易各领域龙头企业110余家。
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坚持贯彻国家的服务贸易方针,紧紧围绕协调维护我市正常的服务贸易工作秩序,维护国家、行业和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活动。
协会以行业服务、行业自律、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,发挥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的作用,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关系,根据相应法律、法规开展以下服务工作:
一、投资促进服务
1、组织国内有关招商引资活动。
2、组织国(境)外招商考察活动。
3、承接协助国(境)内外项目引进及融资的中介服务。
4、组织国内外客商赴会员单位考察和投资洽谈业务。
二、会议展览服务
1、组织参加国内有关大型投资贸易展览会。
2、组织参加国(境)外有关展览、洽谈会。
3、组织参加有关行业和部门召开的政策解读会、研讨会等。
4、在协会主办及承办的论坛、研讨会、展览等大型活动期间为会员单位提供宣传推广机会。
三、信息网络服务
1、提供信息网络服务,为会员单位建立网站提供技术支持。
2、利用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平台、优先宣传、报道会员单位相关信息。
四、宣传调研服务
1、通过协会的出版物和网站等媒介以专栏、专刊等形式向社会推介会员单位,优先发表会员单位的稿件文章。。
2、根据会员单位要求,协助联络组织国(境)内外著名媒体进行报道推介。
3、承接会员单位委托的课题研究。
4、赠阅《青岛服务》刊物。
5、会员单位订阅服务贸易相关刊物、年鉴实行折扣优惠。
五、交流培训服务
1、发挥协会智库的优势,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培训。
2、组织参加国(境)外有关协会的交流活动。
3、组织参加国家补贴的国(境)外培训项目。
4、组织和其他省市协会会员之间进行工作交流。
六、咨询联络服务
1、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的相关诉求和建议,并积极协助推动落实。
2、接受会员单位委托,协助与政府各部门和相关机构联系办理公务及其他事项。
3、协助会员单位与外国商会、跨国公司驻青机构进行业务联系和沟通。
4、为会员单位间的考察、交流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工作。
七、其他事务性服务:如医疗服务、健康检查、法律咨询服务、会计与税收咨询服务及酒店会展服务等
望回复为盼!
联系人:韩璐 0532-68666689
附件:1.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会员单位权利和义务
2.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费标准
3.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
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
2021年5月14日
附件1
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会员权利和义务
本会实行会员制。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组成。
一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1.拥护本会的章程;
2.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3.是本行业的生产(销售、流通)企业等相关经济组织;
4.在服务贸易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;
5.在青岛市具有固定的办公(生产)场所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
1.提交入会申请书;
2.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;
3.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;
三、会员所享有的权利
1.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参加本会的活动;
3.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4.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.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6.对本会经费收支或会议决议等情况有异议的,可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提出质询、申请答复的权力。如果理事会或会员大会置之不理或答复结果不满意的,会员有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;
7.查阅本会章程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财务审计报告等。
四、会员需履行的义务
1.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;
2.执行本会的决议;
3.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4.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5.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;
6.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7.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不交回的,由本会宣告作废。会员如果半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,本会将以书面形式取消该会员资格。
会员违反行规行约,损害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,或者会员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,经理事会决定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同业制裁、除名等惩戒措施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本会将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给予查处。
附件2
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费标准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。
一、 会费收取标准
会长单位: 5万元/年
副会长单位:3万元/年
理事单位: 1万元/年
会员单位: 3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开户名: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东海路支行
账 号:532911188410988
附件3
青岛市服务贸易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
机构名称 |
中文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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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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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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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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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性质 |
国有□ 民营□ 中外合资□ 外资□ 社团□ 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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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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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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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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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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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年度营业收入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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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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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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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区号: 办公: 传真: 手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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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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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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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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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区号: 办公: 传真: 手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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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会员级别 |
□副会长单位 |
□常务理事单位 |
□理事单位 |
□会员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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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服务贸易经验(国际业务拓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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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情况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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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,内容可另加附页;
2.营业执照、证书复印件需附表后;
3.单位会员推荐代表需提交个人简历并填写个人登记表